周年申報表 NAR1 須於成立周年日後 42 日內交付公司註冊處,是中小企最常踩中的「逾期罰款」陷阱——準時只需政府費 HK$105,遲一日已跳升至 HK$870,最高可達 HK$3,480,公司及每名責任人並可被檢控。
我們代辦周年申報、會議紀錄、法定紀錄冊及重要控權人登記冊(SCR),並提供香港註冊辦事處地址,由專人盯死線,避免漏報。呈報週年年報合共 $500(服務費 $395+政府費 $105)。

本頁導覽
- 服務包含什麼
- 法例要求與資格
- 全年合規時間表
- 周年申報表 NAR1
- 周年成員大會
- 重要控權人登記冊
- 法定紀錄冊
- 變更申報限期
- 股份轉讓與印花稅
- 註冊辦事處地址
- 新查冊安排
- 收費表
- 適合哪類公司
- 流程與文件
- 常見問題
服務包含什麼
- 擔任法定公司秘書,並提供公司註冊地址(一年港幣 $500)
- 呈報周年申報表 NAR1,並提前提醒 42 日限期
- 備存及更新重要控權人登記冊(SCR)並委任指定代表
- 維護全套法定紀錄冊:成員、董事、公司秘書、押記登記冊
- 擬備周年成員大會及董事會會議紀錄、書面決議
- 任免董事或秘書、更改董事/股東/秘書資料
- 公司轉讓股份、分發股份、增加註冊股本
- 更改公司名稱、業務性質、註冊辦事處地址
- 商業登記證續期提醒及辦理
- 由無限公司轉為有限公司的架構過渡
- 公司除名、註銷及清盤支援
- 代收政府部門、稅務局及法院文件並即時通知
年審之後接著就是做帳與審計,可一併交由同一團隊:中小企做帳服務、審計安排、報稅服務。
法例要求:邊間公司要委任秘書
條文更新提示:公司秘書的規定並非來自舊有的第 32 章《公司條例》第 154 條。自 2014 年 3 月 3 日新《公司條例》生效後,相關規定已由《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 622 章)第 474 及 475 條規管,而第 32 章已改稱《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坊間及不少同業網站仍在引用舊條文,簽署文件前請留意。
必須委任一名公司秘書
根據《公司條例》第 474 條,每間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均須委任一名公司秘書。只有有限公司有此要求;獨資及合夥(無限公司)只需辦理商業登記,毋須委任法定秘書。
一人公司的關鍵限制
第 475(2) 條明確禁止只有一名董事的私人公司,由該唯一董事兼任公司秘書;第 475(3) 條進一步規定,該公司的秘書亦不可是一個以該董事為唯一董事的法人團體。換言之,一人有限公司必須另行委任其他合資格人士或機構擔任秘書,沒有豁免空間。
秘書的資格
公司秘書如屬個人,須通常居於香港;如屬法人團體,須在香港設有註冊辦事處或營業地點。此外,以業務形式為他人提供公司秘書等公司服務的機構,須按《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 615 章)持有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TCSP)牌照,並須對客戶進行客戶盡職審查。
註冊辦事處
公司必須在香港設有註冊辦事處,作為送達法律文件的地址,並須在公司登記冊上登記。地址必須是可實際送達的處所,不可只用郵政信箱。
公司秘書全年做啲乜
| 時間 | 事項 | 表格/文件 |
|---|---|---|
| 成立周年日後 42 日內 | 交付周年申報表 | NAR1 |
| 商業登記證屆滿前 | 續領商業登記證(一年期 HK$2,350/三年期 HK$6,170) | BR 續期通知書 |
| 會計參照期完結後 9 個月內 | 舉行周年成員大會(或以書面決議豁免) | 會議紀錄/書面決議 |
| 財政年度結束後 | 擬備財務報表、安排審計、簽署董事報告 | 核數報告 |
| 全年隨時 | 更新法定紀錄冊及 SCR、辦理各項變更申報 | ND2A/ND2B/NR1/NR2 |
| 每年 4 月起 | 配合稅務申報時間表 | BIR51、BIR56A |
完整年度時序可對照2026 財稅日曆。
周年申報表 NAR1
限期:成立周年日後 42 日
私人公司須於公司成立周年日後 42 日內,向公司註冊處交付 NAR1,申報董事、公司秘書、股東、股本、註冊辦事處地址等最新資料。
最常見誤解:好多老闆以為 NAR1 跟財政年度走。不是——私人公司的 42 日是由成立日期起計,與 3 月 31 日或 12 月 31 日結帳完全無關。一間 6 月 10 日成立的公司,就算帳目做到 12 月,NAR1 死線都係每年 7 月 22 日左右。
逾期罰款梯級
| 交付時間 | 註冊費 (HK$) |
|---|---|
| 準時(周年日後 42 日內) | 105 |
| 逾期超過 42 日但不多於 3 個月 | 870 |
| 逾期超過 3 個月但不多於 6 個月 | 1,740 |
| 逾期超過 6 個月但不多於 9 個月 | 2,610 |
| 逾期超過 9 個月 | 3,480 |
除較高註冊費外,公司及每名責任人(包括董事及公司秘書)均可被檢控。長期不交 NAR1,公司註冊處亦可能主動將公司從登記冊剔除,屆時銀行戶口會被凍結,恢復註冊需要向法院申請,成本遠高於準時交表。
我們的收費:服務費 $395 + 政府費 $105 = 合共 $500。
周年成員大會與書面決議
私人公司一般須在其會計參照期完結後 9 個月內舉行周年成員大會,向股東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及董事報告。實務上,中小企多數採用兩種簡化做法:一是單一成員公司可獲豁免舉行周年大會;二是全體成員以書面決議一致議決豁免舉行。
採用豁免安排並不代表可以不做文件——經審計財務報表仍須在法定期限內送交每名成員,相關書面決議亦須妥為記錄並存入決議紀錄簿。我們會按年為客戶擬備整套文件。
另須留意,《公司條例》已容許公司在章程細則許可下舉行混合模式或虛擬股東大會,讓身處境外的股東可遙距參與,對海外股東架構特別實用;如章程未有相關條文,可透過修訂章程加入。
重要控權人登記冊(SCR)
什麼是 SCR
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起,所有在香港成立的公司(上市公司除外)均須備存《重要控權人登記冊》,識別並記錄對公司有重大控制權的人士或法律實體,以提高企業實益擁有權的透明度。
誰是重要控權人
一般包括: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超過 25% 已發行股份或表決權的人;有權委任或罷免董事會過半數董事的人;以及對公司行使或有權行使重大影響力或控制的人。多層股權架構須逐層「穿透」計算,並非只看直接股東。
指定代表
公司須委任至少一名指定代表,作為執法人員索取 SCR 的聯絡人。指定代表須為公司的股東、董事或僱員(並須是通常居於香港的自然人),或是會計專業人士、法律專業人士或持牌 TCSP。執法人員可要求在合理時間內出示登記冊。
存放地點與罰則
SCR 須存放於註冊辦事處,或已以表格 NR2 通知處長的其他香港地點。未有遵從備存規定,公司及其每名責任人可各被處第 4 級罰款(HK$25,000);如屬持續失責,另每日各罰 HK$700。若明知而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刑責更重。
我們代辦重要控權人登記冊合共 $150,並會在股權變動時同步更新。
公司要備存哪些法定紀錄冊
| 紀錄冊/文件 | 內容 |
|---|---|
| 成員(股東)登記冊 | 股東姓名、地址、持股數目及日期 |
| 董事登記冊 | 董事姓名、通訊地址、身分識別號碼、委任及離任日期 |
| 公司秘書登記冊 | 秘書資料及委任紀錄 |
| 重要控權人登記冊(SCR) | 重要控權人及指定代表資料 |
| 押記登記冊 | 公司資產上的押記及抵押 |
| 會議紀錄簿及決議紀錄 | 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紀錄及書面決議 |
| 公司註冊證書、商業登記證、章程細則 | 正本須妥為保管 |
上述紀錄須存放於註冊辦事處,或已以表格 NR2 通知處長的指定地點,並按規定供指定人士查閱。實務上最常見的問題是:公司搬過幾次辦公室,舊秘書公司走咗,全套簿冊唔見晒——重新製作既費時亦可能影響審計及銀行盡職審查。
各項變更的申報限期
| 變更事項 | 表格 | 限期 |
|---|---|---|
| 委任或終止委任董事/公司秘書 | ND2A | 變更後 15 日內 |
| 董事/公司秘書資料變更(如姓名、地址) | ND2B | 變更後 15 日內 |
| 更改註冊辦事處地址 | NR1 | 變更後 15 日內 |
| 法定紀錄冊存放地點變更 | NR2 | 變更後 15 日內 |
| 更改公司名稱 | 股東特別決議 + NNC2 | 通過決議後 15 日內 |
| 股份配發 | NSC1 | 配發後 1 個月內 |
| 更改業務性質 | 通知商業登記署 | 變更後 1 個月內 |
| 業務地址變更 | 通知商業登記署 | 變更後 1 個月內 |
*表格及限期以公司註冊處及稅務局最新公布為準。留意公司註冊處與商業登記署是兩個不同部門,更改地址往往兩邊都要申報,只做一邊是常見疏漏。
股份轉讓與印花稅
非上市公司股份轉讓需要:擬備轉讓文書(Instrument of Transfer)及買賣單據(Bought Note/Sold Note)、董事會批准決議、最新經審計財務報表或管理帳(供稅務局評估資產淨值)、更新成員登記冊及註銷/發出股票。
印花稅方面:按代價或資產淨值(以較高者為準)計算從價印花稅,買賣雙方各 0.1%、合共 0.2%,另每份轉讓文書定額 HK$5。文件須及時送交稅務局印花稅署加蓋印花,逾期會被罰款。集團內部轉讓在符合條件下可申請豁免。
股權變動同時會觸發 SCR 更新,以及下一份 NAR1 的申報內容,三者必須一致。我們代辦股份轉讓每位 $300,印花稅另計。
註冊辦事處地址服務
註冊辦事處是公司在法律上的「正式地址」——公司註冊處、稅務局、法院及銀行的文件都會寄到這裏。使用我們的地址(一年 $500)有三個實際好處:
- 不會漏收政府信件——收到即通知,避免因搬遷或無人收信而錯過限期或傳票
- 保障私隱——毋須把住宅地址放在可供公眾查閱的公司登記冊上
- 形象穩定——搬辦公室毋須每次更改註冊地址、通知銀行及客戶
要留意:註冊地址與業務地址是兩回事,商業登記證上的業務地址須反映實際經營地點;若兩者不同,變更時須分別向公司註冊處及商業登記署申報。
董事及秘書資料保障:新查冊安排
公司註冊處已分階段實施「新查冊安排」,保障董事及公司秘書的個人資料:
- 第二階段(2022 年 10 月 24 日起)——公司登記冊中董事索引所載的通常住址及完整身分識別號碼(「受保護資料」),改以通訊地址及部分身分識別號碼供公眾查閱;此階段後登記的文件所載受保護資料,不再提供予公眾查閱。「指明人士」可向處方申請取覽。
- 第三階段(2023 年 12 月 27 日起)——資料當事人可根據《公司條例》第 49(1) 條申請,將已登記文件內的通常住址或完整身分識別號碼不提供予公眾查閱,改以通訊地址及部分身分識別號碼代替。不提供通常住址的申請,只可由公司的董事、備任董事或公司秘書(或前任者)提出。
如果你係身處境外的董事,或者唔想住址被公開查冊,可以透過我們一併辦理申請及提供通訊地址。
收費表
| 服務 (港幣) | 服務費用 (港幣) | 政府費及其他雜費 (港幣) | 合共 (港幣) |
|---|---|---|---|
| 呈報週年年報(NAR1) | 395 | 105 | 500 |
| 提供公司註冊地址(一年) | 500 | 不適用 | 500 |
| 更改董事或秘書 | 300 / 每人 | 不適用 | 300 |
| 更改董事/股東/公司秘書資料 | 200 | 不適用 | 200 |
| 增加註冊股本 | 600 | 不適用 | 600 |
| 分發股份 | 300 / 股東 | 印花稅(以每交易計算) | 300 |
| 公司股份轉讓 | 300 / 每位 | 印花稅(以每交易計算) | 300 |
| 編寫各種會議記錄 | 面議 | 不適用 | — |
| 業務性質變更 | 300 | 不適用 | 300 |
| 更改公司名稱 | 500 | 500 | 1,000 |
| 公司註銷/結束 | 2,110 | 690 | 2,800 |
| 重要控制人登記冊 | 不適用 | 不適用 | 150 |
*收費只供參考,實際以公司規模、文件完整度及當年政府費用為準,並以書面報價單為準(見使用條款)。公司註銷的政府費 $690 包括稅務局表格 IR1263 費用 $270 及公司註冊處表格 NDR1 費用 $420,兩者均不獲退回。歡迎致電 3687-1127 免費報價,或參考收費表及一站式套餐。
適合哪類公司
所有香港私人有限公司均須維持公司秘書及香港註冊地址。以下情況我們處理得最多:
- 一人有限公司——法例禁止唯一董事兼任秘書,必須外聘
- 海外或內地董事——需要本地地址代收政府文件並即時通知
- 無內部法務的中小企——不想自己記 42 日、15 日、9 個月幾條死線
- 貿易及網店公司——沒有固定辦公室,需要穩定的註冊地址
- 已逾期或簿冊遺失——需要補交 NAR1、重建法定紀錄冊
- 準備股權變動或引入投資者——涉及股份轉讓、印花稅及 SCR 更新
辦理流程與所需文件
- 核對公司現況及成立周年日,查核有否逾期紀錄
- 準備 NAR1、會議紀錄及 SCR 更新,交董事覆核簽署
- 於 42 日內遞交公司註冊處並取得回執
- 存檔法定簿冊,並提前提醒下一年度限期及 BR 續期
所需文件:公司註冊證書、商業登記證、公司章程細則、上年度周年申報表、董事及股東身份證或護照副本、最新住址證明、現有法定紀錄冊(如有)、股票簿及公司印章。
若由其他秘書公司轉來,我們會協助索取及核對全套文件,並就缺漏部分提出重建方案。相關背景可先看公司秘書服務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