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pcon 宏浩商業服務

香港公司註銷

代辦撤銷註冊、清繳稅務、不活動公司報表及零申報,避免長期罰款累積。合共 $2,800(服務費 $2,110+政府費 $690)。

公司秘書服務包括公司清盤、公司除名/改名。公司註銷/結束:服務費 $2,110 + 政府費及其他雜費 $690,合共 $2,800。政府費用包括稅務局表格 IR1263 的 HK$270 及公司註冊處表格 NDR1 的 HK$420,兩者均不獲退回

黃金要點:銀行戶口有資金進出即通常不符「不活動」定義,仍須審計。不要以為「冇做生意」就可以不核數、不報稅——公司只要仍在登記冊上,NAR1、BR 續期及報稅責任持續存在,罰款會一路累積,董事亦可能被檢控。

香港公司註銷 — Stepcon 宏浩商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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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包含什麼

  • 評估應選除名、撤銷註冊抑或清盤,並核對七項法定條件
  • 補做積壓年度的帳目、不活動公司核數及零申報
  • 清繳利得稅、罰款及商業登記費
  • 代辦稅務局表格 IR1263,申領《不反對撤銷公司註冊通知書》
  • 代辦公司註冊處表格 NDR1 及全套撤銷註冊文件
  • 擬備全體成員同意撤銷註冊的決議
  • 註銷商業登記、協助銀行銷戶安排
  • 重要控權人登記冊及公司秘書紀錄收結、法定紀錄保存建議
  • 如不符撤銷資格,提供不活動公司或清盤的替代方案

結束公司的三條出路

比較項目撤銷註冊(Deregistration)剔除註冊(Striking Off)清盤(Winding Up)
誰發動公司主動申請公司註冊處處長主動公司、成員或債權人
適用情況不營運、有償債能力的本地私人公司處長有合理因由相信公司並非正在營運有負債、有資產須分配或有爭議
法律依據《公司條例》第 750 條《公司條例》第 15 部第 1 分部《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 32 章)第 V 部
政府費用IR1263 $270 + NDR1 $420不適用(公司不可自行申請)視乎清盤方式,通常數萬元起
一般所需時間約 5–9 個月由處長主導,時間不定6 個月至數年
是否需要清盤人不需要不需要需要
結果公司解散公司解散公司解散

三者結果都是把公司解散,但成本與時間差天共地。對不營運又有償債能力的公司而言,撤銷註冊是比較簡單、廉宜和快捷的程序。詳細比較見公司結業除名定清盤

撤銷註冊的七項法定條件

根據《公司條例》(第 622 章)第 750 條,申請撤銷註冊的公司須為本地私人公司,並同時符合以下全部條件:

  1. 該公司的所有成員均同意撤銷註冊;
  2. 該公司仍未開始營運或經營業務,或在緊接提出申請之前的 3 個月內沒有營運或經營業務;
  3. 該公司沒有尚未清償的債務
  4. 該公司不是任何法律程序的一方
  5. 該公司的資產不包含位於香港的不動產
  6. (如該公司是控權公司)其所有附屬公司的資產亦不包含位於香港的不動產;及
  7. 該公司已取得稅務局局長發出的《不反對撤銷公司註冊通知書》

*第 4 至 6 項是 2014 年新《公司條例》相對舊第 32 章第 291AA 條新增的條件,不少舊資料仍只列出三項條件,容易令人低估申請難度。此外,第 749 條指明的某些類別公司(例如受規管的金融機構)不得申請撤銷註冊。

最常見的擋路石:一、公司仲有股東貸款、未付供應商款項或未清稅款——即屬「尚未清償的債務」;二、公司名下持有香港物業或車位;三、公司正在打官司或被追討。以上任何一項成立,都唔可以走簡易撤銷註冊,要先處理好,或者改走清盤。與其自己試完先發現唔得,不如先致電 3687-1127 做免費評估。

撤銷註冊流程與時間表

  1. 核對資格——逐項檢視上述七項條件,並確認公司不屬第 749 條指明的類別
  2. 清理歷史——補做所有未完成年度的帳目、審計及利得稅報稅表,清繳全部稅款、罰款及商業登記費;如有未交 NAR1 亦須先補交
  3. 股東決議——取得全體成員書面同意撤銷註冊
  4. 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向稅務局提交表格 IR1263,費用 HK$270(不獲退回)
  5. 交付 NDR1——於不反對通知書發出日期起 3 個月內,向公司註冊處交付表格 NDR1 連同費用 HK$420(不獲退回)及不反對通知書正本(以電子形式交付則按電子服務規定)
  6. 憲報公告——公司註冊處在憲報刊登建議撤銷註冊的公告,讓有關人士提出反對
  7. 解散——如 3 個月內無人反對,處長會刊登第二次公告,公司即告解散

整體時間:一般約 5 至 9 個月。實際長短最主要取決於第 2 步——稅務結清得愈快,整體時間愈短。積壓四五年帳目未做的個案,單是補審計及報稅就可能需時數個月。

時限提醒:不反對通知書只有 3 個月有效期用作交付 NDR1。過咗期就要重新向稅務局申請,$270 要再付一次。所以取得通知書後應立即遞交 NDR1,不要拖。

剔除註冊:處長主動除名

剔除註冊是法例授予處長的權力,公司不可自行申請。處長如有合理因由相信某公司並非正在營運或經營業務(例如長期不交 NAR1、信件無人回覆),可依據《公司條例》第 15 部第 1 分部,把公司名稱從公司登記冊剔除;名稱一經剔除,公司即告解散。

好多老闆以為「唔理佢,政府自然會除咗佢」——技術上可能發生,但代價高:期間累積的罰款及檢控風險不會消失,董事亦可能已被傳票;而且公司被剔除後,戶口內的餘款及其他財產會歸屬政府成為無主財物,要取回並不容易。主動撤銷註冊乾淨得多。

清盤:有債務或有爭議時的路

清盤過程包括結算公司帳目及變賣公司資產,以便把淨資產分配予公司成員,然後將公司解散。主要分三類:

  • 成員自動清盤——公司仍有償債能力,由股東發動,董事須作出償債能力聲明書,聲明公司可在指定期間內全數清償債務
  • 債權人自動清盤——公司無能力償債,由公司發動但由債權人主導清盤人的委任
  • 強制清盤(由法院頒令)——通常由債權人向法院提出清盤呈請;若公司獲欠付超過法定金額(HK$10,000)的債務,債權人依法定程序送達償債要求書而公司在 3 星期內未清償,公司可被推定為無能力償還債務

清盤須委任清盤人,時間由 6 個月至數年不等,費用亦遠高於撤銷註冊。若公司有負債、有資產須分配或股東之間有爭議,建議及早諮詢專業意見,不要拖到被債權人先出手。

不活動公司:低成本保留公司

如果只係暫時唔做,將來可能重開,未必要即刻註銷。合資格的私人公司可按《公司條例》第 5 條,通過一項特別決議宣布公司處於不活動狀態,並向公司註冊處處長交付該決議登記;公司自決議交付日期(或決議指明的較後日期)起處於不活動狀態。

可獲豁免的項目

  • 交付周年申報表
  • 舉行周年成員大會
  • 擬備財務報表
  • 委任核數師

失去不活動身分的情況

公司如通過並交付另一項特別決議,宣布擬進行會計交易,即不再處於不活動狀態;更重要的是,公司一旦實際進行任何會計交易,就會自動失去不活動身分及所有豁免。銀行戶口有款項進出、收到利息、繳付任何費用,通常都已構成會計交易。此外,銀行、保險人及持牌法團等類別的公司不合資格。

要分清兩件事:坊間講的「不活躍公司」(無生意、做零申報審計)同法例上的「不活動公司」(Cap 622 s.5 正式宣布、獲豁免核數)唔同。前者仍要每年做帳、審計、交 NAR1 同報稅;後者才真正省得到。我們會按你的實際情況判斷走哪一條。

註銷、保留不活躍、正式不活動:成本比較

以下為方向性比較,實際視乎公司狀況及當年政府收費
方案每年主要開支仍須做的事適合
撤銷註冊 一次性合共 $2,800(另補做歷年審計報稅) 完成後全部責任終止 確定不再使用該公司
保留但不活躍 BR $2,350 + NAR1 $500 + 核數 $2,000 起 + 報稅 $270 + 註冊地址 $500 年年做帳、審計、NAR1、報稅 短期停業、將來會重開
正式不活動公司(Cap 622 s.5) BR $2,350 + 註冊地址 $500(獲豁免 NAR1、財務報表及核數) 維持秘書及註冊地址,絕不可有任何會計交易 完全零交易、想保留公司名稱

*即使是正式不活動公司,商業登記證仍須續領,公司秘書及註冊辦事處亦須維持。三個方案的分界線通常是:兩年內會唔會重開?會,就保留;唔會,早啲註銷更慳。

「唔理佢」的實際後果

不處理的項目後果
不交周年申報表 NAR1註冊費由 $105 遞增至 $870、$1,740、$2,610,最高 $3,480;公司及每名責任人可被檢控
不續商業登記證被追收費用及附加費,並可能被檢控
不交利得稅報稅表可被發出估計評稅(金額往往高於實際);按《稅務條例》第 80(2) 條最高罰款 $10,000 及少徵稅款 3 倍;第 82A 條補加稅最高 3 倍
不做審計違反《公司條例》,董事須負責;日後補做成本更高,核數師亦難以取得歷史文件
公司被處長剔除公司解散,銀行戶口凍結,餘下財產歸屬政府成為無主財物
董事個人可能收到傳票及留有紀錄,影響日後開公司、開戶及專業資格

相關細節見審計及報稅逾期後果點解香港公司每年要做審計

解散之後可以恢復註冊嗎

視乎公司當初點樣解散

  • 以行政方式恢復註冊——只有名稱被處長從公司登記冊剔除而解散的公司才符合資格。因撤銷註冊或清盤而解散的公司,不可以行政方式恢復。
  • 向法院申請恢復註冊——因撤銷註冊、清盤或被剔除而解散的公司,可由感到受屈的人(例如前董事、成員、債權人或清盤人)向原訟法庭申請恢復註冊命令。本地公司一般須於解散日期後 20 年內提出申請。

公司一經恢復註冊,須視為一直持續存在,猶如它不曾解散一樣;期間累積的申報責任亦會一併回來。法院程序涉及律師費及誓章,成本遠高於當初準時做好合規——這也是我們一貫建議「要走就走乾淨」的原因。

註銷商業登記與銀行銷戶

商業登記:結束業務須以書面通知商業登記署註銷商業登記,一般應於停業起計 1 個月內辦理。留意公司註冊處與商業登記署是兩個不同部門,撤銷公司註冊與註銷商業登記須分別處理。

銀行戶口:應在申請撤銷註冊之前結清並銷戶。公司一經解散,戶口內的結餘會歸屬政府成為無主財物,追討程序繁複費時。另外要留意,銷戶前的最後一筆交易(例如收取利息、扣月費)都會在帳目上出現,需要納入最後年度的審計。

其他收尾:取消強積金計劃及僱員補償保險(如仍有效)、終止租約及各項服務合約、保存法定紀錄——公司解散後,董事仍應按法例保存業務紀錄,稅務紀錄一般須保存不少於 7 年。

收費表

服務 (港幣)服務費用 (港幣)政府費及其他雜費 (港幣)合共 (港幣)
公司註銷/結束2,1106902,800
不活躍有限公司核數(4 年或以上)2,000/年
不活躍有限公司核數(1 年)2,800
填寫和提交有限公司報稅表270

*政府費 $690 = 稅務局表格 IR1263 費用 $270 + 公司註冊處表格 NDR1 費用 $420,兩者均不獲退回。收費只供參考,實際以公司規模、文件完整度及當年政府費用為準,並以書面報價單為準(見使用條款)。如公司有多年帳目未做,補做審計及報稅費用另計。歡迎致電 3687-1127 免費報價,或參考收費表

適合哪類公司

已停止營運、不想再付年審及核數、或長期不活動但仍接獲稅表/罰款的公司。以下情況我們處理得最多:

  • 疫情後停業多年——收到一疊罰款通知先至想處理
  • 創業試水溫後決定收檔——公司幾乎零交易,想低成本結束
  • 集團架構重組——需要註銷閒置的殼公司
  • 移民或退休——想在離港前把香港公司清乾淨
  • 暫時停業——想比較「註銷」與「保留為不活動公司」哪個更划算

若仍有債權債務或法律糾紛,可能須清盤而非簡單除名,我們會在評估階段直接講明。

辦理流程與所需文件

  1. 檢查有否未交稅、未交年報、未終結銀行戶口,並核對七項法定條件
  2. 完成最後年度及所有積壓年度的核數及報稅(如需要)
  3. 取得全體成員同意決議,申請《不反對撤銷公司註冊通知書》(IR1263)
  4. 3 個月內交付表格 NDR1 申請撤銷註冊
  5. 通知稅務局及取消商業登記,協助銀行銷戶
  6. 跟進憲報公告至公司正式解散,並保存法定紀錄

所需文件:董事及全體成員決議、公司註冊證書、商業登記證、章程細則、最近財務報表及核數報告、稅務結算及評稅通知書、銀行月結單及銷戶證明、法定紀錄冊。

常見問題

須為本地私人公司,並同時符合七項條件:所有成員同意撤銷註冊;仍未開始營運或在緊接申請前 3 個月內沒有營運;沒有尚未清償的債務;不是任何法律程序的一方;資產不包含位於香港的不動產;(如屬控權公司)所有附屬公司資產亦不包含香港不動產;已取得稅務局局長的《不反對撤銷公司註冊通知書》。
政府費用:IR1263 HK$270 + NDR1 HK$420,合共 HK$690,兩者均不獲退回。Stepcon 服務費 $2,110,連政府費合共 $2,800。整個程序一般約 5 至 9 個月,主要取決於稅務結清進度及憲報公告期。如有多年帳目未做,補做審計報稅費用另計。
不可以。「沒有尚未清償的債務」是法定條件,只要有任何未結清欠款、債務或潛在負債,都不符合簡易撤銷註冊資格。可先清還債務、與債權人達成安排,或改循清盤程序處理。股東貸款、未付供應商款項及未清稅款同樣算數。
撤銷註冊由公司主動申請,適用於不營運但有償債能力的本地私人公司,較簡單廉宜快捷;剔除註冊是處長的權力,公司不可自行申請;清盤涉及結算帳目及變賣資產,須委任清盤人,適用於有負債、有資產須分配或有爭議的情況。三者結果都是公司解散。
銀行戶口有資金進出即通常不符不活動定義,仍須審計。真正長期無交易的公司,核數可低至每年 $2,000。若要正式取得豁免,須按《公司條例》第 5 條通過特別決議宣布為不活動公司並交付登記,之後方可豁免 NAR1、周年大會、財務報表及委任核數師。
得。通過另一項特別決議並交付處長登記,宣布擬進行會計交易,即不再處於不活動狀態,所有法定責任隨即恢復。但要留意,公司一旦實際進行任何會計交易,就會自動失去不活動身分及全部豁免。
NAR1 逾期由 $105 升至最高 $3,480,公司及每名責任人可被檢控;未交報稅表可被發出估計評稅,並按第 80(2) 條罰款最高 $10,000 及少徵稅款 3 倍。公司若被處長剔除,銀行戶口凍結,餘下財產歸屬政府成為無主財物,董事亦可能留有檢控紀錄。
只有被處長剔除而解散的公司,才可申請「以行政方式恢復註冊」;因撤銷註冊或清盤而解散的公司不可,須向原訟法庭申請恢復註冊命令,本地公司一般須於解散日期後 20 年內提出。恢復後公司視為一直持續存在,期間的申報責任亦會一併回來。
結束業務須以書面通知商業登記署註銷商業登記,一般於停業起 1 個月內辦理;公司註冊處與商業登記署須分別處理。銀行戶口應在申請撤銷註冊前結清銷戶——公司解散後戶口結餘會歸屬政府成為無主財物,追討繁複。
不可以。稅務局在發出《不反對撤銷公司註冊通知書》前,會核對有否未交報稅表、未清稅款或未完成審計。積壓個案須按年度順序補做。我們的不活躍有限公司核數收費為 4 年或以上每年 $2,000、單一年度 $2,800,報稅表代辦每份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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